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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谱制作的大概原理 |
作者: ‖ 时间:2013/4/17 ‖ 来源: ‖ 点击:4655 |
家谱是我国历史文化中值得整理、开发、研究的一份珍贵遗产。 明清以来家谱,内容丰富,尽管编纂形式有不同,收载内容有多寡,但完整的家谱,大致包含以下内容: (1)谱名:为明血统,防乱宗,谱名一般包含里籍,如《韶山毛氏族谱》、《镇海横河堰包氏宗谱》(包玉刚),有的还加编修时间、次数,如《同治九年进贤刘氏重修族谱》、《中湘陈氏六修族谱》等。 (2)谱序:内容涉及修谱缘由、姓氏渊源、家族迁徙、修谱理论等,续修谱一般保存以前的谱序。大多由本族人撰写,也有名人撰写,如朱熹、文天祥等。 (3)凡例:阐明修谱的原则和体例,少则几条,多则几十条,随时代变化而变化。如民国时有些谱凡例规定女子也入谱。 (4)遗像:刊载祖先及族中重要人物遗像及赞语,诸如“秉姓忠直”,“忠悬日月”等。 (5)恩荣录:登载皇帝对家族中官员、亲属、烈女等的勅书、赐匾、赐碑等。 (6)姓氏源流:考述本族姓氏来源、本姓历史、始祖、始迁祖、家族迁徙经过,各支派远近关系等。 (7)族规家法:各家族自己制定的约束、教化族人的宗族法规,内容具体,包括忠君、孝亲、祭祖、禁赌、财产继承、约束妇女等。 (8)祠堂:记载祠堂建筑图案,修建经过、规模、地理位置,祠堂内祖先牌位排列次序。 (9)世系、世传:记载始祖至撰修该谱时本家族各世代成员的姓氏、生卒年月、科第、妻室、子女、葬地等,是家谱中最重要最本质的内容,往往占到一部家谱的四分之三的篇幅,是寻根的主要依据。 (10)传记:又称行状、行述等,记载家族中重要人物,如忠臣、孝子、义夫、节妇的主要事迹。 (11)族产:家族集体财产,如坟地、祀田、义庄、学田、山林、房屋等数量、位置以及管理办法。 (12)契约:登载与族产有关的契据、文约,宗族内部关于承嗣、分家等契约,卖买田地、房屋、邻里纠纷等文据。 (13)坟墓:包括墓图、坟向(如乾山坤向),祖坟、各支派坟的地理位置,便于后人祭祖扫墓,“不忘祖先”。 (14)艺文:收录族人著述、诗词、奏疏等。 (15)字辈、排行、行第:记载族人世系人名的排行用语。 (16)领谱字号:家谱严禁公开,内部发行,印数按家族房数决定,多余一二部存放祠堂。各房领家谱则按谱号领取,如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……”,并有记录,到时检查。 从上述内容看出,家谱具有以下特点:记载范围的宗族性,系本族人的事迹,本族人撰写;记载内容的广泛性,实是本家族的一部百科全书;记载体例的多样性,史、图、表、志、传,兼容并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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